石政字〔2023〕194号
关于印发《石坝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》的
通知
各村、镇直各单位:
为加强石坝镇消防安全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,特制订《石坝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》。现将《预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明光市石坝镇人民政府
2023年10月10日
石坝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消防安全工作,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,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上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,结合我镇实际,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为认真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消防工作方针,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,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应急预案。
二、本预案使用范围
全镇范围内的各种火灾和市消防大队下达支援其他地区救火命令。
三、启动本预案程序
值班人员接到火警电话后,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书记、镇长和值班领导,由党委书记、镇长或值班领导启动《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》,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,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,并视火灾情况上报市消防大队,请求支援。
四、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
各党支部、各村民委员会、全体机关人员、镇属各单位,特别是领导干部,要坚决服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。指挥部组长为第一责任人,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。指挥部组长不在单位,由副组长依次主持工作。
组 长:李 震
副组长:杨晨超
成 员:各值班组人员(详见石坝政府2023年值班表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杨守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。报警电话119或0550-8501002。
五、应急灭火救援队伍
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本小组第一责任人,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随时做好防火救援准备。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,服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,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,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。
1、现场处理组
由火灾发生地的村两委(或企业管理人员)组成。村支部书记、主任(企业负责人)为事发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人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全力组织自救,保护好现场,负责向镇党委、政府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,着火的材料、火势、面积,交通线路、地理情况和报警人电话,并派专人在离火灾地点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员。负责通信联络、道路畅通、供电控制、水源保障等;引导人员疏散自救,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。
组 长:各村书记或主任(企业负责人)
成 员:各村民小组长、当地群众(企业管理人员、职工)
2、抢险救援组
抢险救援组分为三个小组。
第一小组:救援队伍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从镇政府出发。
第二小组:当天值班的全体人员,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出发;小组长为值班组长,成员为全体值班人员。
第三小组:机关干部在岗在位全体人员。负责扑灭火灾,安排专人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,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。
3、医疗救护组
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,立即通知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。在指挥部的指导下,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,并视情况向120急救中心求救,向市级有关医疗、卫生机构求援。
组 长:张桂芬
成 员:镇卫生院和各村医生
4、后勤保障组
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,积极准备生活用品,保证抢险人员正常用餐。后勤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,在抢险救援组、医疗救护组出发前,应准备好抢险工具和矿泉水等物资。到达现场的后勤人员要充分保证抢险人员所需的物资。如:灭火器、灭火水源点、矿泉水、方便面、毛巾等物资。同时,要协助困难群众开展现场自救,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、有水喝、有衣穿、有住处、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。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。
组 长:高 洁
成 员:党政办
5、情况通报组
根据指挥部授权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地向市委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和向社会发布灾情,其他部门、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公布事件信息。留守文书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,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,对事件发展情况、所采取的措施、存在的问题等要认真做好记录,直至事件完全解决。
组 长:蒋建璋
成 员:党政办、宣传室
6、治安维护组
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、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、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、疏散人员、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;保护火灾现场,统计火灾损失。
组 长:雷甲佳
成 员:城建所、执法中队、派出所
7、事故调查组
火灾扑灭后,镇政府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,成立联合工作组,查明火因。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,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,处理结果及时通报。
组 长:杨守辉
成 员:派出所、党政办
六、纪律要求
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职责。凡是擅自离岗、不服从指挥,相互拖延、推诿,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,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,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,触犯法律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